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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forestry and grassland bureau of hebei province
重要文件

河北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

作者: | 文章来源: | 发表时间:2023-10-23 | 点击率: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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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土地沙化是我国面临的最为严重的生态问题,也是生态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不仅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加剧沙区贫困,而且在不断吞噬和缩小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给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极大危害。

200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编制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草地治理、小流域治理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沙区植被、促进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我国土地荒漠化和沙化趋势得以扭转,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转变。

河北省环绕京津,是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河北省地处干旱半干旱气候过渡地带的土地沙化敏感区,是全国土地沙化比较严重的省份之一,现有沙化土地2000941.29公顷。河北省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防沙治沙工作。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制定了《河北省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印发了《市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多年来,中央及河北省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在防沙治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荒漠化和沙化土地连续四个监测周期实现“双缩减”,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抑制。防沙治沙为改善京津冀生态状况,保障沙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河北省防沙治沙形势依然严峻,荒漠化、沙化土地治理虽然呈现出“整体好转、改善加速”的良好态势,但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治理难的基本面尚未根本改变。全省仍有2000941.29公顷沙化土地,占国土面积的10.64%。治理成果尚不稳定,还很脆弱,局部地区土地沙化仍有扩展的危险。

为进一步推进防沙治沙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林规发〔2022〕115号)精神,在充分外业调查、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了河北省土地沙化特点、生态建设现状和《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布局,结合《河北省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有关规划,编制完成了《河北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基础

一、现状分析

(一)沙化土地状况

1.沙化土地行政区域分布。河北省位于内蒙古浑善达克沙地的南缘,地处干旱半干旱过渡地带土地沙化敏感区,土壤受风蚀和水蚀危害较重。全省沙化土地总面积2000941.29公顷,分布在全省13个市(含定州、辛集市)及雄安新区的84个县(市、区),具有分布广泛、类型相对简单、程度较轻的特点。张家口市、承德市是全省沙化土地集中分布区,沙化土地面积1232458.91公顷,占全省沙化土地面积的61.59%,其他市沙化土地呈条状零星分布状态。具体分布情况详见《河北省沙化土地监测范围统计表》。

 

 

河北省沙化土地监测范围统计表

单位:个、公顷、%

统计单位

监测范围县(市、区)

范围县数量

总面积

沙化土

地面积

占全省

百分比

石家庄市

藁城区、晋州市、新乐市、正定县、无极县、深泽县、行唐县、灵寿县、赵  县

9

481491.03

87239.00

4.36

承德市

平泉市、围场县、丰宁县

3

1295701.41

370118.38

18.50

张家口市

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万全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阳原县、怀安县、怀来县

11

2070850.83

862340.53

43.10

秦皇岛市

昌黎县、卢龙县

2

161147.66

26276.30

1.31

唐山市

路南区、路北区、古冶区、开平区、丰南区、丰润区、曹妃甸区、迁安市、滦州市、滦南县、乐亭县

11

774614.33

106770.61

5.34

廊坊市

安次区、霸州市、三河市、永清县、香河县、固安县

6

381759.58

83786.92

4.19

保定市

莲池区、清苑区、满城区、涿州市、安国市、高碑店市、定兴县、高阳县、望都县、蠡  县、博野县

11

533195.10

100453.35

5.02

沧州市

河间市、献  县、南皮县、孟村县、东光县

5

437874.93

42462.63

2.12

衡水市

冀州区、深州市、枣强县、武邑县、饶阳县、安平县、景  县

7

615515.65

101000.58

5.05

邢台市

信都区、南和区、沙河市、南宫市、隆尧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威  县

9

548093.00

118037.35

5.90

邯郸市

丛台区、永年区、鸡泽县、邱  县、馆陶县、临漳县、大名县

7

394279.36

66173.72

3.31

定州市

定州市

1

128366.69

15245.59

0.76

辛集市

辛集市

1

95036.37

9258.10

0.46

雄安新区

雄  县

1

51346.37

11778.24

0.59

合  计

84

7969272.31

2000941.29

100

2.沙化土地总面积。根据第六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调查结果,全省沙化土地面积2000941.29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0.64%;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115858.08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62%。

3.沙化土地类型及面积。全省沙化土地可分为半固定沙地、固定沙地、沙化耕地等三种类型,面积分别为738.6公顷、1009385.41公顷、990817.27公顷,分别占全省沙化土地面积的0.04%、50.44%和49.52%。

4.沙化土地程度及面积。全省轻度、中度、重度、极重度沙化土地面积分别为1912208.92公顷、85999.44公顷、2713.38公顷、19.54公顷,分别占沙化土地面积的95.56%、4.30%和0.14%。

(二)沙化土地成因分析

1.自然因素。自然条件是形成沙化土地的主要原因。坝上高原是内蒙古风沙南下的必经之路,大量沙尘随风而来形成了严重积沙区。北部、西部山地的植被破坏后,洪水携带泥沙在河流两侧堆积,形成沙化土地。平原地区,由于上游河流携带大量泥沙的洪积、冲积,形成带状或片状沙化土地分布。水土流失和风蚀是形成土地沙化的主要自然因素。

2.人为因素。不合理的人为活动是加剧沙化、荒漠化程度的重要因素。随着人口的增加,过度利用森林、草原、耕地,导致土地沙化、荒漠化现象日趋严重。过度开垦林地、草地、荒地进行农业种植活动,破坏了林地、草地和荒地的土壤结构,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超载放牧导致过度啃食牧草,减弱了草原植被的防风固沙能力,土壤表土受到破坏,造成草地退化和沙化。过度开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土壤旱象加重,裸露的地表极易遭受风蚀,土地沙化进一步发展。坝上地区,大量开采地下水,地下水位下降,导致已经固定的沙地又重新活动起来,造成沙化程度进一步加重。过度砍伐灌木或乔木、过度采挖中药材,导致水土流失加剧,土地沙化程度加重。

二、取得成效

河北省坚持“科学规划、工程带动、部门联动、分类施治、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小流域治理、草地建设等防沙治沙工程,大力实施保护性耕作、封禁保护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托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完成防沙治沙2331666.67公顷。崇礼奥运会核心赛区森林覆盖率超过80%,为“绿色办奥”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保障。河北省沙化土地面积已连续4个监测周期实现缩减。“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防沙治沙省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我省均被评定为实绩突出省份。

一是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截至2020年底,全省森林面积6600666.67公顷,森林覆盖率35%,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不断筑牢,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承载力得到增强。张家口、承德两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水土流失面积大幅减少、水库水质明显好转,已经由沙尘暴加强区变为阻滞区。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2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报告显示,张家口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第7位,在长江以北监测城市排名第2位。承德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0.03%,居全省首位,被誉为“华北绿肺”。据气象部门监测,2013-2022年全省平均沙尘日数2.9天,比(2001-2012年)减少1.6天,比(1991-2000年)减少2.2天,特别是坝上地区,近10年平均大风日数33天,比上个10年偏多11天,但坝上地区沙尘平均天数却减少2.1天。

二是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依托防沙治沙大力发展特色林果、生态旅游、错季蔬菜、食用菌等产业,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门路。我省沙区沙产业不断壮大,2020年底,全省果树面积达1543333.33公顷,居全国前列,总产量1030万吨,居全国第二位。张家口市干鲜果品基地面积达到305533.33公顷,林果产业总产值达到139.7亿元,林果产业覆盖全市200多万人口,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达到20%以上。承德市现有林果加工企业100多家,年加工能力87.3万吨,年产值69.1亿元。森林旅游快速发展,春赏花、夏避暑、秋观景、冬滑雪成为张承地区的旅游招牌。“十三五”期间,张家口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4亿人次,旅游收入突破2400亿元,承德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3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500多亿元。同时,把生态建设和脱贫奔小康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加生态护林员数量,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培训,全省5.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聘为生态护林员,通过生态护林员政策进一步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就业。

三是铸就了塞罕坝精神。防沙治沙工作深入开展,不仅取得了显著成效,更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铸就了防沙治沙宝贵精神。特别是塞罕坝机械林场,自1962年建场以来,三代塞罕坝人伏冰卧雪、艰苦奋斗、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持续开展造林绿化,攻克荒漠沙地治理的技术难关,森林覆盖率从12%增长到82%,森林面积达到74666.67公顷,林场林木总蓄积达1036万立方米,每年涵养水源、净化水质2.84亿立方米,吸收和固定二氧化碳86.03万吨,资源总价值达到202亿元。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塞罕坝林场建设者感人事迹作出重要指示指出,55年来,河北省塞罕坝林场建设者们听从党的召唤,在“黄沙遮天日,飞鸟无栖树”的荒漠土地上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创造了荒原变林海的人间奇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铸就了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生动范例。2017年,塞罕坝机械林场荣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2021年2月,塞罕坝机械林场荣获“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2021年9月,塞罕坝机械林场荣获联合国防治荒漠化领域最高荣誉——“土地生命奖”。

三、主要做法

全省防沙治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还积累了宝贵经验,需要始终坚持并不断发扬光大。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就防沙治沙工作作出26次重要批示,为全国防沙治沙指明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研究、专题部署调度、实地督导检查,高位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各地党委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精心组织安排,高标准高质量推动防沙治沙工作。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河北省国土绿化规划(2018-2035年)》《河北省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规划》《河北省防沙治沙规划》等多个规划,将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把防沙治沙作为提升全省森林覆盖率和增加蓄积量的重要抓手。各地因地制宜编制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把规划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压实了主体责任,推动防沙治沙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是坚持工程带动。多年来,我省组织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草原生态保护、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快了防沙治沙步伐。据统计,“十三五”期间,我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林业项目204666.67公顷,草原项目25333.33公顷,小流域治理项目98000公顷,三北防护林工程完成治理面积188666.67公顷,完成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面积28666.67公顷。通过工程带动,防沙治沙进程明显加快,成效更加突出。

四是坚持多方投入。积极引导和建立“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造林绿化投融资机制,形成了国家投资为引导、地方投资为补充、社会投资积极参与的投资新局面。“十三五”期间,河北省的防沙治沙资金投入累计投资504.5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2.38亿元,省级投资25.63亿元,市县及社会资金436.56亿元,保障了防沙治沙工作的稳步推进。

五是坚持科学治沙。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大乡土树种使用力度,构建结构多元、系统稳定、综合高效的防风固沙林。推广林果(草、药、粮)间作、造封结合等多种高效风沙治理模式和“郝氏造林法”等容器苗造林先进实用技术,提高了防沙治沙成效。“十三五”期间,全省实施省级以上推广示范项目125项,推广101个优良品种和135项新技术,建立科技示范基地147个,新建林果基地良种使用率达到90%。各级林业部门均成立了防沙治沙和林业工程管理机构,水利部门均成立了水土保持机构,加强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政策技术培训,提高各级工程管理和施工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防沙治沙科技含量。

六是坚持严格保护。持续不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垦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省生态安全。全力抓好天然商品林停伐和重点公益林保护工作,使全省878000公顷天然商品林、2030666.67公顷重点生态公益林得到保护。落实草原各项保护制度,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着力构建“天空地”一体化防火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有害生物防治,确保森林草原资源的安全。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全面加强沙区水资源管理,以坝上超采区和平原严重超采区为重点,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着力调整种植结构,严格管控取用地下水,抑制土地沙化趋势。全面推进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保证了生态环境不受开发建设项目影响。

三、形势与机遇

“十四五”是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局阶段,处于重大战略机遇期,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区域协同既为我省防沙治沙工作创造了历史性机遇,同时也对深入开展防沙治沙提出更高要求。

(一)防沙治沙制约因素

一是防沙治沙形势仍然严峻。河北省现有沙化土地2000941.29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0.64%,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115858.08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62%,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危害重、治理难的基本面尚未根本改变。特别是还有沙化耕地990817.27公顷,占沙化土地面积比重较大,在治理中需要加快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节水灌溉措施,减少地下水使用,提升耕地质量。

二是生态系统比较脆弱。经过植树种草、小流域治理沙区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修复,但这些初步治理的区域处于生态系统恢复的初级阶段,其植被稳定性比较差,生态系统还比较脆弱,随时面临再次退化风险。多年治理的区域,虽然森林草原植被得到较好的恢复,但生态系统恢复到稳定状态需要较长的时间,特别是我省处于干旱半干旱过渡地带土地沙化敏感区,原有沙区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仍比较脆弱,治沙成果如果不能有效巩固,还有发展为沙化土地的可能。

三是科技支撑不足。随着工程建设的深入推进,困难立地造林保活增效、干旱沙区退化植被快速恢复、流域治理模式、节水灌溉、土地综合治理组装配套等一些关键性技术难题还没有根本性的解决。基层推广体系不健全,生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多数果农没有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新的优良品质、高效栽培模式等先进技术尚未得到完全应用。

四是政策机制相对滞后。防沙治沙缺乏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的有效政策和机制,在税收优惠、贴息信贷、土地使用、绿色金融产品开发、荒漠化生态补偿机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亟待创新和完善。资金投入仍以政府投入为主,投资渠道相对单一,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建立。

五是不合理人为活动仍很突出。水资源供给结构性矛盾仍很突出,部分地区水资源过度开发,经济社会用水大量挤占生态用水,农业用水比重达80%以上,生态用水保障面临挑战。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受经济利益驱动,沙区开垦问题仍很突出,草原超载放牧问题依然存在。受政策影响,一些重度、中度沙化耕地仍大面积耕种,不能采取休耕、轮耕或保护性耕种措施。

(二)防沙治沙面临新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防沙治沙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尤其是党的二十大以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防沙治沙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多次就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提升林草资源总量和质量,巩固和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23年6月6日,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沙治沙和“三北”工程建设的科学理念、基本思路、重大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举措等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发出了坚决打好新时代“三北”工程攻坚战、努力创造新时代防沙治沙新奇迹的总动员令。

“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阶段,处于乡村振兴、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节点,谋划未来生态建设重大战略,举全力绘好“十四五”发展蓝图,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生态基础,赋予了防沙治沙重大使命。

土地沙化不仅是生态问题,还是民生问题。当前生态扶贫成效显著,但相对贫困仍然存在。围绕乡村振兴,推进沙产业迈向新台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阶段防沙治沙承载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新任务。

河北省地理位置特殊,环卫京津,始终承担着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的重大责任。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实现新突破,经济发展稳中向好,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升级加力,我省高质量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力特别是全省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把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位置,更为我省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加快防沙治沙步伐推进防沙治沙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和战略窗口。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以改善生态和民生为目标,以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为抓手,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全面保护、重点修复和适度利用相结合,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相结合,生物措施、农耕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快形成相对完善的沙产业体系,全力推进防沙治沙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年10月修订)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2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修订)

5.《土地调查条例》(2018年3月修订)

6.《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

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冀政〔2007〕87号)

8.《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

9.《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

10.《国土空间调查监测、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1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1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

14.《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5.《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

16.《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综合治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始终把发挥生态功能作为防沙治沙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生物、农耕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坚持统筹规划,分区施策。与国家和省重大战略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行业相关规划相协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科学明确防沙治沙的主攻方向和具体措施。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强化各级政府的主导功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共同投入,多层次、多形式推进防沙治沙的良好氛围。

——坚持科学治沙,讲求实效。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鼓励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应用农林水牧先进技术和治理模式,加强抗旱节水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不断提升科学治沙水平和成效。

四、规划目标

(一)2025年目标

到2025年,完成防沙治沙任务560000公顷,沙区林草植被持续增加,土地沙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沙化程度持续减轻,生态系统质量明显向好,京津冀周边等重点区域生态状况明显改善,首都水源涵养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二)2030年目标

到2030年,完成防沙治沙面积1105000公顷,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防沙治沙取得决定性进展,沙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防御风沙危害的能力显著增强,重点沙区生态安全体系初步形成,沙产业布局全面优化,防沙治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全面生态支撑。

 

 

第三章 持续推进沙区生态修复

在《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中,我省被列入京津冀山地丘陵沙地、海河平原沙地、黄河故道沙地、海岸带沙地等综合治理区。在充分依据国家规划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全省自然社会经济条件、沙化土地空间分布、沙化土地治理措施等因素,将我省沙化土地划分为坝上高原半干旱沙地、冀北山地沙地、冀西北黄土丘陵沙地、冀西太行山沙地、冀东沿海沙地、平原沙地等六个沙地类型区,并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力打造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全面提升京津冀区域生态承载力。

一、坝上高原半干旱沙地类型区

本区地处河北最北部,包括张家口市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坝上部分、丰宁满族自治县坝上部分。

(一)区域概况

本区属内蒙古高原南缘,地势平坦,平均海拔1486米。东部分布有坝缘山地、高原丘陵和漫甸,相对高差200~300米,具有固定、半固定沙丘,最高可达70米。西部由南向北依次为梁岗、台地、湖淖、滩地、疏缓丘陵和宽阔谷地。地带性原生植被为典型草原、草甸草原和白桦为主的岛状森林以及沼泽和水生植被。本区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2℃,年蒸发量1700~1800毫米,年降水量400毫米左右,冬季、春季常有大风天气。本区水资源总量为7.20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为3.7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4.60亿立方米。

(二)主要问题

本区属浑善达克沙地防治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京津地区沙源地和我国北部、西北部风沙南下通道,是全省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地区。本区为农牧过渡地带,由于早期草原过度开垦与放牧,导致草原退化、土地沙化、土壤风蚀加重。沙化土地面积1226809.75公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54342.67公顷。常见的自然灾害为旱灾、水灾,最大的灾害性天气为大风,其中6级以上大风天数为60~120天,8级以上大风天数为50~70天。

(三)主攻方向

本区是全省防沙治沙重点区域,任务繁重。按照以草先行、草灌乔相结合的生态治理模式,大力推进草原修复,不断优化林分结构,有效提升森林质量,科学开展防沙治沙工作。在造林模式上,推广灌草结合模式,充分考虑树种生态习性和树种间生态互补性,营造混交林,避免营造大面积纯林。采用混交造林模式,优先选用深根系树种和浅根系树种混交、乔木树种和灌木混交、针叶树种和阔叶树种混交。混交方式可采用带状混交、块状混交、不规则混交或网格混交。在预防措施上,根据土地沙化和草原退化现状,加强现有植被管护,严格实行禁牧、禁垦、禁樵制度,沙区开发建设项目要同步实施防沙治沙措施。通过“退、封、造、改、限、舍”等多种途径,补植补造和退化林修复等多种措施,恢复、重建沙区林草植被,初步建成带网片结合、乔灌草搭配多层次多功能的综合生态屏障,遏制土地沙化、减轻风沙危害,有效保护农牧业生产。在治理工作上,继续实施禁牧政策,积极引导舍饲圈养,结合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采取封山(滩)育林(草)措施,加大沙生植被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重点公益林保护工作,对枯死树比例超过半数的杨树退化防护林采取采伐更新、择伐抚育造林等方式进行更新,提高其防风固沙能力;对适宜造林的荒山、荒沙、荒滩及水库、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周围的沙化土地进行人工造林;建立科学的用水制度,推广应用节水措施,合理安排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保证湿地生态用水;生态脆弱地区,有步骤的实行生态移民,减轻生态压力。

(四)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通过开展造林绿化、低质低效林改造、草原保护修复等措施,完成防沙治沙426666.66公顷。

2021-2025年,完成防沙治沙253333.33公顷;

2026-2030年,完成防沙治沙173333.33公顷。

二、冀北山地沙地类型区

位于河北北部,包括承德市平泉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坝下部分、丰宁满族自治县坝下部分,秦皇岛市卢龙县,唐山市丰润区、迁安市。

(一)区域概况

本区自西北向东南呈阶梯下降。按其形态特征划分,主要由中山、低山、丘陵和盆地、河谷交错构成。本区属中温带和暖温带交汇地带,受地理位置及地形条件的影响,局部具有小气候且有明显差异,北部紧靠坝上,温度较低,南部海拔低,光照条件较好。年降雨量由北向南递增,介于600~800毫米,无霜期北部140~170天,南北地区差异较大。主要河流有滦河流域的小滦河、兴州河、伊训河、武烈河、老牛河、青龙河和海河流域的潮白河以及辽河流域直流阴河、西路噶河、老哈河等。本区已建大型、中型水库14座,总库容量达15.45亿立方米。

(二)主要问题

本区是京津重要的水源地和天然生态屏障,更是我省森林资源分布比较集中的地区。本区内森林构成主要以中幼林居多,成过熟林较少,纯林居多,混交林较少,林分质量总体不高。北部地区土壤侵蚀问题突出,局部土地沙化、水土流失较严重,森林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功能脆弱。中南部局部区域矿山生态恢复较差水土流失较严重,河流水库水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本区现有沙化土地面积29473.07公顷,自然灾害主要为旱灾和水灾。

(三)主攻方向

本区主要以治理与保护并重为原则,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貌特点,分区施治。深远山区、河流上游和水库周围主要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等方式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针对丘陵山地着力实行人工造林、小流域治理和草地治理相结合的综合措施,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济型防护林,减少水土流失;由于矿产开采而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地段,进行土地整理,采用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方式,恢复自然植被;在风口、风道、沙滩地区营造乔灌草相结合的防风阻沙林,减缓风速,沉降沙尘;对生态极其脆弱地区,实行生态移民,减轻生态压力。积极发展经济林,调整林分结构,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充分发挥森林综合效益,同时根据自然生态景观情况,发展生态旅游。

(四)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持续实施造林绿化、退化林修复、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完成防沙治沙143333.34公顷。

2021-2025年,完成防沙治沙46666.67公顷;

2026-2030年,完成防沙治沙96666.67公顷。

三、冀西北黄土丘陵沙地类型区

本区位于河北省西北部,包括张家口市桥西区、桥东区、宣化区、万全区、怀安县、怀来县、阳原县。

(一)区域概况

本区属燕山以及阴山、恒山和太行山余脉,山地、黄土丘陵、沟壑、谷地、盆地交错镶嵌分布,地面切割破碎。山地海拔多在500~1200米,不论河流两岸或低山丘陵、盆地、川地,均覆盖着黄土,面积广阔,土层深厚。本区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7.1℃。年平均降水量360毫米,季节分配极不均匀,春旱严重。全年8级以上大风日数25天左右。本区主要有桑干河、洋河、壶流河、清水河、白河、黑河等,是永定河水系主要集水区。

(二)主要问题

本区是京津的重要水源地和风沙通道。坚持治理与保护并重,严格保护沙区植被。在风口、风道、沙滩区域营造乔灌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林,在永定河两岸、官厅水库周围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由于森林覆盖率低,天然植被破坏严重,夏季易发水蚀,常发生泥石流,春、冬季风大而多,由于土壤干燥松散,表土层易形成风蚀,造成水土流失。矿产资源不合理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地质灾害多发,土地沙化加重。现有土壤侵蚀以水蚀为主。本区现有沙化土地面积5649.16公顷,自然灾害主要为旱灾和水灾。

(三)主攻方向

本区主要实施分区治理措施,治理与保护并重。保护沙区植被,严格制止滥开垦、滥放牧、滥樵采和滥用水资源等破坏行为;保护、恢复林草植被,在深远山区、河流上游和水库周围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等方式;提高蓄水保土能力,在石质山地阳坡营造乔灌混交林,阴坡栽植针阔混交林,黄土丘陵区营造乔灌混交林;恢复植被,针对矿产开采造成生态破坏的地段,进行土地整理,积极采用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方式;大力发展经济林,沿河两岸广植护岸林带,低山丘陵、河滩、沟谷和村镇周围土壤、水肥条件较好的区域,营造仁用杏、优质葡萄为主的经济林;风口、风道、沙滩区域营造乔灌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林,减缓风速,沉降沙尘。

(四)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持续实施造林绿化、退化林修复、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完成防沙治沙210000公顷。

2021-2025年,完成防沙治沙120000公顷;

2026-2030年,完成防沙治沙90000公顷。

四、冀西太行山沙地类型区

位于河北西部,包括石家庄市行唐县、灵寿县,保定市满城区,邢台市信都区、沙河市。

(一)区域概况

本区属太行山脉,地势由中山逐步过渡到低山,海拔1000~2000米,相对高差500~1000米,多为河流上源。本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光、热资源丰富,适合多种林木生长。年降水量介于514~662毫米,无霜期130~220天。本区河流众多,是大清河、子牙河、漳卫河等三大河系的主要发源地,水资源相对丰富。

(二)主要问题

本区是河北平原的天然生态屏障。大力实施封山育林,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丘陵区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综合治理,建设生态经济沟。主要生态问题是森林相对较少,涵养水源能力弱,水土流失较严重,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现有土壤侵蚀以水蚀为主。本区现有沙化土地46549.49公顷,以沙化耕地为主。

(三)主攻方向

本区防沙治沙要坚持“以造为主,以封保造”的方针,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综合治理。西部深山区大力进行封山育林,选择适宜地段人工造林,着力营造水源林、水保林和用材林,增加林草植被,控制水土流失。东部浅山丘陵区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综合治理,建设生态经济沟,大力发展木本粮油经济林,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四)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持续开展造林绿化、退化林修复、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完成防沙治沙153333.33公顷。

2021-2025年,完成防沙治沙83333.33公顷;

2026-2030年,完成防沙治沙70000公顷。

五、冀东沿海沙地类型区

本区位于河北东部沿海地区,包括秦皇岛市昌黎县,唐山市丰南区、曹妃甸区、滦南县,沧州市南皮县、孟村县。

(一)区域概况

本区海拔低,地势低平,洼地多,为众多河流、水系入海口,海岸由北往南依次划分为砂质与岩石相间、砂质和淤泥质三种类型。北部沙丘、沙地交错分布,丘间为平坦沙地和低湿洼地,南部是平原海滩,排水不畅,土壤盐渍化严重,土地贫瘠。本区属典型海岸型气候,冬夏变幅小,昼夜温差大,气候湿凉,风力较大,光照较多。年均降水量介于630~680毫米,无霜期180~210天。

(二)主要问题

主要生态问题是土壤盐碱、贫瘠,淡水资源不足,适生树种少,海岸防护林体系防护效益低,滨海湿地功能退化,海洋自然灾害频发,风暴潮危害较大。本区土壤侵蚀主要为水蚀和风蚀。本区现有沙化土地面积84353.77公顷,沙化土地包括固定沙地和沙化耕地两种类型,自然灾害主要为旱灾和水灾。

(三)主攻方向

本区为沿海地区,防护林体系层次结构单一,生态功能薄弱,按照因地制宜、层层设防的原则,构筑多层次、多类型与多功能立体配置的沿海防护林体系。针对滩涂湿地防护林,要综合运用工程技术措施,以乡土树种为主,引种、驯化、繁育一批适宜品种,提高植被盖度,解决滨海盐渍化地区的生态防护问题。针对基干林带,通过对已有基干林带加宽,断带处填空补缺,已有林草植被封育保护,低效林带改造等措施,增加树种,优化结构,全面提高海防基干林带的生态功能。针对纵深防护林,要从基干林带外侧向内陆延伸,以城镇村屯绿化为“点”,生态廊道绿化和农田林网为“线”,沙地、宜林荒山荒地防护片林为“面”,拓展纵深防护林的规模和综合功能,基本构筑起与沿海经济社会相适应、功能较完善、多层次的综合防护绿色生态屏障。同时,推广应用节水措施,减少地下水开采,建立科学的用水制度,优化配置和合理调度水资源,合理安排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保证湿地生态用水。

(四)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持续开展造林绿化、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措施,完成防沙治沙43333.34公顷。

2021-2025年,完成防沙治沙13333.34公顷;

2026-2030年,完成防沙治沙30000公顷。

六、平原沙地类型区

全区位于河北平原,包括石家庄市藁城区、晋州市、新乐市、正定县、无极县、深泽县、赵县,唐山市路南区、路北区、古冶区、开平区、滦州市、乐亭县,廊坊市安次区、霸州市、三河市、永清县、香河县、固安县,保定市莲池区、清苑区、涿州市、安国市、高碑店市、定兴县、高阳县、望都县、蠡县、博野县,沧州市河间市、献县、东光县,衡水市冀州区、深州市、枣强县、武邑县、饶阳县、安平县、景县,邢台市南和区、南宫市、隆尧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威县,邯郸市丛台区、永年区、鸡泽县、邱县、馆陶县、临漳县、大名县,定州市,辛集市和雄安新区雄县。

(一)区域概况

本区地势平坦,人口稠密,是河北省粮食主产区。属暖温带湿润或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500~750毫米,春季干旱少雨,旱情较重;夏季高温多雨,光、热充足;秋季秋高气爽;冬季干燥寒冷。地势自山麓向渤海倾斜,依次出现山麓平原-冲积平原-滨海平原。本区兼有河流与淡水湿地生态系统,全省外流水系均经由本区注入渤海。建有大型水库1座,总库容量达5.15亿立方米,可供工农业生产和城镇生活用水。

(二)主要问题

本区森林质量和功能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区域间发展不平衡,有些地区沙地绿化率低,林网化不健全,生态效益不明显。本区主要生态问题是地下水超采、水资源污染、土地沙化、土壤盐渍化、风蚀、沙害、干热风危害严重等。本区现有沙化土地608735.49公顷,主要以沙化耕地为主。

(三)主攻方向

加强防护林网建设,土地沙化较严重的区域,营造防护片林;加强经济林建设,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发展沙地鸭梨、沧州小枣、赵州雪梨等特色高效经济林。在道路两侧和河湖周边,建设城乡一体、功能完善的防护林体系,充分发挥其降噪除尘、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加快构建生态屏障,在城镇村屯周边以环城、环村防护林带建设为主,构建城镇村屯外围生态屏障;加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建立科学的用水制度,优化配置和合理调度水资源,合理安排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保证生活生态用水,推广应用节水措施,减少地下水开采。根据土地沙化和生态建设现状,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城乡一体的平原防护林体系。

(四)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通过建设绿色通道、农田林网、实施保护性耕种等措施,完成防沙治沙128333.33公顷。

2021-2025年,完成防沙治沙43333.33公顷;

2026-2030年,完成防沙治沙85000公顷。

 

第四章 全面提升防沙治沙能力

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科学治理、分类施策的原则,坚持系统保护与规模治理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确定八项建设内容,因地制宜开展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一、加强沙化土地保护

(一)建设内容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宜荒则荒、宜沙则沙,充分发挥荒漠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实行沙化土地分类保护,全面落实各项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然修复功能,促进沙区植被休养生息,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土地沙化。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科学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推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精准落地,做到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破坏沙区生态、造成土地沙化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森林、草原保护制度,预防土地沙化,全面落实沙区天然林保护、公益林保护、草原生态保护奖补等相关制度。将沙区符合条件的森林、草原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围,保护好沙区林草植被,避免人为破坏,预防土地沙化。

根据荒漠化沙化监测技术规定,我省除沙化重点县(市、区)外还有33个县(市、区)有少量的潜在沙化土地分布,要按照全面保护、重点修复和适度利用相结合的要求,加强保护预防土地沙化,与沙化重点县(市、区)形成按流域实行保护优先、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综合施策的防治格局。

(二)建设目标

实行分类管理,对于生态区位重要、需长期进行封禁保护的,探索建立封禁保护区制度,全面保护沙区脆弱生态环境;对于通过工程、生物固沙取得的治理成果,要按照国家公益林和草原奖补有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保护范围,全面巩固治理成果。对于景观优美、特征明显、资源丰富的典型荒漠化区域,优先划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进行重点保护。

二、加强沙区草原保护修复

(一)建设内容

通过人工种草、飞播牧草、轮封轮牧、治虫灭鼠、舍饲圈养等措施对沙化草场进行治理,保护和恢复草地生态系统。在适合飞播作业的沙化草地、退化草场,开展飞播牧草;在水热条件和土壤质地较好,具备水源条件的中度和轻度退化天然草地、撂荒地,开展人工种草;建立健全草原禁牧、休牧、轮牧、舍饲圈养等制度,开展草原围栏、牲畜圈舍、饲草饲料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均衡利用草原,巩固和提升防沙治沙成效。

(二)建设任务及进度安排

完成防沙治沙150000公顷。

2021-2025年,规划草原保护修复治理沙化土地面积100000公顷;

2026-2030年,规划草原保护修复治理沙化土地面积50000公顷。

三、开展造林绿化

(一)建设内容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要求,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并重,人工造林、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并举,科学开展防沙治沙。对人工造林困难、水土流失较重的高山、陡坡、岩石裸露地及沙地,特别是重要河流源头和湖库上游,以自然修复为主,实施封山(沙)育林,大面积恢复林草植被。对宜林荒山(沙)荒地实施人工造林,快速增加森林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加大退化林修复,不断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全面提升沙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新增造林绿化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确定后的造林绿化空间。

(二)建设任务及进度安排

完成防沙治沙622000公顷。

2021-2025年,规划防沙治沙造林绿化299333.33公顷;

2026-2030年,规划防沙治沙造林绿化322666.67公顷。

四、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

(一)建设内容

在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和水源涵养区,实施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封禁治理措施,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新增造林绿化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确定后的造林绿化空间。

(二)建设任务及进度安排

完成防沙治沙265333.33公顷。

2021-2025年,规划水土流失治理130000公顷;

2026-2030年,规划水土流失治理135333.33公顷。

五、沙化土地保护性耕作

(一)建设内容

改进沙区耕种方式,推广休耕轮作、留茬免耕、旱作雨养等保护性耕作措施,保护好土壤结构和地面植被,实现沙区耕地的休养生息。改进沙区种植结构,实施抗旱保墒耕作方法充分利用自然降水变灌溉高产种植为适水高效种植。普及节水灌溉技术,依法依规开展果粮间作,加快提升沙化耕地质量。

(二)建设任务及进度安排

完成防沙治沙67666.67公顷。

2021-2025年,规划通过沙化耕地保护性耕作,治理沙化土地面积30666.67公顷;

2026-2030年,规划通过沙化耕地保护性耕作,治理沙化土地面积37000公顷。

六、推进沙产业发展

(一)建设内容

按照“全面保护,科学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依据沙化土地的水、土、气、生、景资源,科学推进沙产业发展。坚持以水定林、以水定产,推广先进模式,提升滴灌技术运用水平,积极培育沙区节水型种植业,对有灌溉条件的黄河故道、永定河、滦河流域,积极发展经济林果、中草药和花卉等高效种植业,加快沙化土地改良,促进农民增收;对张承坝上地区等无灌溉条件的区域,适度发展灌木林、生物质能源林、牧草等种植业,稳步改善沙化土地,提升沙化土地质量。积极推进经济林果、生物质能源植物、饲草等沙地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沙地经济效益。以沙区生态保护为前提,充分利用独特的沙区自然景观,建设沙漠公园,有序规范发展沙区旅游、自然教育、休闲游憩等产业,发展环境友好型沙区服务业,形成沙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建设目标及进度安排

依托沙区自然禀赋,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果、花卉等高效种植业,积极推进林、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加快沙产业发展。持续推进沙漠公园建设,到2030年,在完善已批复建设3个沙漠公园设施和服务功能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沙漠公园建设,力争新建2个以上沙漠公园,突出沙漠景观特色,打造独具特色的沙漠生态游憩区。

七、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一)建设内容

加强防沙治沙、造林技术研究,努力在沙地植被恢复重建、困难立地植被恢复关键技术上取得重点突破。完善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加快新技术、新模式和新成果推广应用,提升防沙治沙科技含量。健全防沙治沙服务体系,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当地干部、群众的防沙治沙技能。加强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三维仿真、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推动防沙治沙工程建设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防沙治沙工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卫星遥感、地面观测等多源数据在沙尘实时监测中的应用,提升沙尘监测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二)建设目标及进度安排

2021-2025年,加强造林技术攻关,总结成功经验,力争筛选1-2项困难立地植被恢复关键技术和一批沙化土地快速恢复林草植被的防沙治沙模式,并推广关键技术使用面积10公顷以上。完善省林草局与省气象局沙尘天气预测会商机制,加强重点预警期的滚动会商,加大沙尘暴监测站点建设,推进沙尘无缝隙预报预测能力。

2026-2030年,不断研究、总结和完善防沙治沙技术,全面提升防沙治沙科技支撑力度。

 


 全力推进防沙治沙工程建设

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加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实施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草原保护修复、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加快沙化土地治理,全面提升沙区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一、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一)建设范围

包括石家庄市、承德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唐山市、保定市、邢台市、邯郸市等8市及雄安新区的41个县(市、区),其中涉及沙化县(市、区)16个。

(二)建设内容

开展国土绿化,狠抓城乡绿化美化,加强森林抚育管护,全面提升太行山、燕山和坝上等地区森林草原质量,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加强水源地保护和风沙源治理,开展地下水超采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恢复地下水资源,开展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全面增强生态系统承载力。

(三)建设目标

实施张承坝上地区、燕山山地、太行山(河北)和雄安新区森林城市建设及白洋淀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全面提升张承坝上地区、燕山山地、太行山(河北)等地区森林草原数量和质量,减轻水土流失危害,增强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功能。

二、张家口及承德坝上地区植树造林项目

(一)建设范围

包括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坝上地区丰宁满族自治县坝上地区,张家口市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万全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怀来县、涿鹿县、赤城县。其中涉及沙化县(市、区)13个。

(二)建设内容

通过人工造林、补植补造、退化林修复等综合措施,加快项目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人工造林,按照“乔灌结合、针阔混交”的原则,精准施策,集中发力,成方连片造林,增加绿色资源,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补植补造,对郁闭度0.5以下、树种结构单一、且依靠自然力难以提高郁闭度,需要改善林分结构的中幼林,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原设计树种生态习性,选择适宜树种进行补植补造,丰富树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退化林修复,对枯死、濒死林分,通过“封、抚、补、替”等措施,开展近自然改造,增强人工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修复和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高区域生态容量,构筑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和农田防护的绿色屏障。

(三)建设目标

通过人工造林、补植补造、退化林修复等措施,森林健康程度明显提升,区域生态状况得到改善,为顺利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强有力生态支撑。

三、农田防护林及村庄绿化工程

(一)建设范围

河北省平原绿化及农田防护林建设范围涉及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等其中涉及沙化县(市、区)55个。

(二)建设内容

以乡村道路、田间道路、沟渠等绿化为框架,依法依规大力推进平原绿化及农田防护林建设。树种可选用乡土树种,科学有序改造提升低质低效农田防护林,逐步扭转“一杨独大”的绿化格局,构建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

(三)建设目标

以减轻和防御各种农业自然灾害,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成“绿海田园”式的新农村为目标,推进高标准平原绿化及农田防护林建设,建成网带片点相结合、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的综合农田防护林,构建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多功能高效综合生态体系,提高农田综合生产力,为沙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促进粮食稳产增产。

四、退化林修复

(一)建设范围

包括除雄安新区外的所有市(含定州、辛集市),其中涉及沙化县(市、区)59个。

(二)建设内容

针对退化林分,分类施策,对退化的天然次生低质林以封育、补植补造和低强度抚育间伐等措施为主,调整树种组成,适当补植油松、黄连木、椴树、楸树等珍贵大径级树种。

对于林相残败、老化、受灾害严重、长势衰退的人工林,开展近自然改造,挖掘林地生产潜力,增强人工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修复和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高区域生态容量,构筑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和农田防护的绿色屏障。

以生态区位重要、退化严重、林相残败、遭受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危害,林地生产力出现严重下降的林分为优先对象。按照退化原因和退化程度,通过“封、抚、补、替”等措施,提升林分质量,恢复和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以生态防护功能明显退化、减弱或丧失的杨树等人工纯林为主要对象,补植、渐伐修复、择伐补造、平茬修复等为主,培育以油松、落叶松、沙棘等为主,健康稳定的针阔混交林或乔灌混交林,提升林木活力,修复老化残缺林网。

(三)建设目标

通过退化林修复,逐步建立以演替后期树种、深根系树种为建群种的异龄混交林,恢复森林环境,修复和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五、草原治理和修复

(一)建设范围

涉及石家庄市、承德市、张家口市、保定市等4市,其中涉及沙化县(市、区)18个。

(二)建设内容

1.“三化”草场治理。修复沙区草原生态系统,推广草地标准化规模化利用,加强中、重度“三化”草原治理,在坝上地区启动草原公园试点建设。

2.巩固休耕种草成果。结合首都“两区”建设,持续巩固张家口市坝上地区休耕种草成果,改善沙化土地,扩大绿色空间。

3.封山禁牧。对生态极为脆弱、退化严重、不宜放牧以及位于水源涵养区的草原严格实行禁牧政策,发展规模化、标准化舍饲圈养,实现禁牧不禁养;对于草原植被状况较好、自身修复能力较强的草原,采取季节性休牧轮牧的方式,提高天然草原利用率。

(三)建设目标

修复草原生态系统,加速推进草原管理现代化进程,推广草地标准化利用,加强“三化”草地建设,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达到75%以上,加强草原中、重度“三化”面积治理,全面提升草原生态服务价值和功能。

六、小流域综合治理

(一)建设范围

包括石家庄市、承德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唐山市、保定市、邯郸市、邢台市等8市,其中涉及沙化县(市、区)26个。

(二)建设内容

在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和水源涵养区,实施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封禁治理措施,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三)建设目标

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265333.33公顷。

七、太行山绿化

包括石家庄市、张家口市、保定市、邢台市和邯郸市的34个县(市、区),其中涉及沙化县(市、区)7个。此区域位于华北平原上风上水,重点开展区域保护性治理,减轻下游风沙危害,以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因地施策、多措并举,构建生态防护体系,发展生态经济防护带,打造京津冀生态支撑带和特色林果产业带。在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水源地实施国土绿化,建设森林生态系统结构良好、功能完备、生物多样性丰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的规模化林场。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防沙治沙是我省生态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防沙治沙作为建设生态文明、改善生态环境、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举措,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防沙治沙领导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防沙治沙管理体制,全面推行林长制,实现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搞好防沙治沙组织、协调、规划指导以及资金、技术和物资等保障服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林业和草原部门负责统筹做好防沙治沙规划和年度任务安排,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我省防沙治沙工作开展;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做好防沙治沙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做好防沙治沙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小流域综合治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耕地沙化治理工作。三是科学编制防沙治沙规划。沙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根据上一级政府的防沙治沙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并将防沙治沙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防沙治沙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机制,逐级分解防沙治沙目标任务,落实到年度、地块和责任主体,签订责任状,严格考核,严明奖惩,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依法防沙治沙,强化监督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防沙治沙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水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与防沙治沙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沙地生态补偿、森林草原防火、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水资源保护、资源流转等方面的地方法规及政策规章,理顺管理机制,细化法律责任,完善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度,为防沙治沙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林草保护、沙区开发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保障沙区生态用水,保护好沙区植被和治理成果。三是科学精准监管。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推进防沙治沙空间和任务落地上图工作。研究制定沙化土地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利用“空天地”一体化技术,科学评估和考核防沙治沙建设成效。四是加强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增强执法力量,提高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能力,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执法办案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滥开垦、滥放牧、滥樵采、滥采挖、滥用水等破坏沙区林草植被和生态状况的违法行为。

三、创新政策机制,增强发展动力

一是创新政府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对防沙治沙的资金投入,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有关规定筹措落实项目必要资金,将防沙治沙作为沙区各级财政的重点支持领域,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在沙区实施的农业开发、扶贫、以工代赈等项目中的资金都要向防沙治沙倾斜,形成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二是创新融资机制。拓宽金融工具,建立包括生态资源抵押贷款、绿色债券等融资渠道,将防沙治沙纳入绿色金融产品优先领域,按市场化原则为防沙治沙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三是完善相关政策。加快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防沙治沙投资政策体系,保障各类社会主体平等享受财政、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防沙治沙。强化合作意识,建立健全包括市场机制、合作机制、扶持机制的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利用京津两大城市的优势,带动和促进全省防沙治沙的快速健康发展。四是继续坚持“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积极推行承包造林种草和生态治理,保障治理者的合法权益。对集中连片开展治理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防沙治沙主体,可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产业开发。使用国有沙化土地从事防沙治沙活动的,其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最高可达70年,治理后的沙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和流转。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建设水平

一是因地制宜治理沙化土地。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流域为单元,上、下游系统治理,治山治水治沙统筹推进,实现山区水土保持和平原防风固沙能力的同步提升。二是加强防沙治沙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针对防沙治沙的关键性技术难题,依托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单位,组织科技人员,开展多部门、多学科、多层次的联合攻关,破解技术难题。三是加强沙区水资源管理。加强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处理好上下游之间水资源分配关系,全面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合理配置必需的林草生态用水。要切实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对我省北部地区风蚀严重的农田采取保护性耕作措施,防止土壤侵蚀。四是加快现有科技成果转化和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系统总结和筛选一批防沙治沙适用技术和治理模式,特别是沙障新技术、抗旱新技术、节水新技术以及抗旱、抗寒、抗碱、抗病虫害的植物良种,建立一批科技示范区,促进先进技术、治理模式和适宜品种的推广应用,提高治理成效。五是加强防沙治沙技术培训。以继续教育、关键岗位、重点工程和绿色证书培训为重点,以造林种草、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为主,对管理干部、技术人员、沙区群众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实际技能。六是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防沙治沙信息化建设,实现监测信息和工程建设“智慧化”管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增强防沙意识

防沙治沙作为一项事关沙区群众生活生产、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的社会事业,离不开社会的关注与支持、人民群众的参与、专业技术力量的投入。充分利用“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世界地球日”等时间节点,有效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宣传媒体在国民教育、科学普及、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土地沙化的危害、防沙治沙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我省土地沙化形势、防沙治沙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政策、路径、成果、先进技术和先进典型,全面普及防沙治沙法律知识,切实加强国土沙化的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沙治沙意识,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发挥榜样的激励、带动作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防沙治沙、支持防沙治沙、参与防沙治沙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对推进防沙治沙的重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关心和积极参与防沙治沙事业。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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