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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forestry and grassland bureau of hebei province
公开制度

河北省林业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 文章来源: | 发表时间:2018-06-25 | 点击率:124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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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厅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80号),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双创双服”活动开展,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林业政务公开内容

(一)推进决策、执行公开

1.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林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标准要求。(厅办公室、法规处负责)

2.实行林业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林业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网络媒体、听证座谈、专家评审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作出决策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负责)

3.推动林业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林业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做好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负责)

4.推进重大林业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重点公开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批结果、招投标、质量安全等信息。(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负责)

(二)推进管理、服务公开

1.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各类清单目录发生变化时,按时履行告知义务,河北林业信息网网站及时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厅机关党委(人事处)、法规处、信息中心负责)

2.推行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

3.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生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信息,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林业病虫害防治、林果质量安全、森林旅游、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等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

4.提升林业政务服务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林业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制定发布工作标准和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为办理涉林事项提供方便。把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厅行政服务大厅、信息中心负责)

5.规范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公开林业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置依据、审批时限等信息。(厅法规处、行政服务大厅负责)

(三)推进结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林业重大决策落实结果公开。主动公开林业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政策落实效果,及时将落实情况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厅办公室负责)

2.推进涉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沙尘暴灾害、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生态破坏事故等林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业务主管处室、单位和有关地方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火办、森防站、项目中心、湿地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负责)

3推进“双创双服”活动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创新创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优化环境的配套政策及惠民惠企举措。(法规处负责)

二、完善林业政务公开措施

(四)加强林业政策解读

1.明确政策解读范围方式。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林业厅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程》,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及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做好重要林业政策解读工作。(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

2.抓好政策解读宣传宣讲。要结合社会公众关注的林业重点热点,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各级林业部门要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宣传中心牵头,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

(五)推动林业数据开放利用

1.强化林业数据统筹管理。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制定开放目录和数据采集标准,加快建设林业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

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信息中心、厅办公室负责)

2.推进服务数据公开。充分发挥互联网便捷、高效优势,研究探索公众参与林业政策制定的事项种类和方式,搭建互动平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林业工作的认可和支持。(信息中心负责)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健全政务舆情工作机制。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督办的有效办法,对涉林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处置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

2.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依法明确回应主体,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在应对林业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遇有林业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林业政策,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厅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

三、提升林业政务公开能力

(一)完善制度规范。各级林业部门要依法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机制,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清理。推进林业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统一名称标识办理事项、管理服务等。各级林业部门要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要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二)提高信息化水平。发挥河北林业信息网作为全省林业系统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合作用,整合各地林业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强化与主要媒体、主要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将河北林业信息网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解读平合和更加便民的政府服务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提升林业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逐步实行林业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三)抓好教育培训。各级林业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能力。要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初次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支持政务公开人员接受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新闻、信息化、网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适应机关工作需要。

(四)提升行政许可大厅服务能力。加强行政许可大厅建设,力争实现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优化提升行政许可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强行政许可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扩大办事服务范围,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尽可能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行政许可大厅要加强文明诚信服务建设,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贯彻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要求,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服务承诺。

四、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抓好业务培训,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省林业厅政务公开工作由刘凤庭副厅长牵头负责。厅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政务公开工作,厅各处室、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同志分管,落实责任人员,每季度向厅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文件。

(二)加强考核评估。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厅办公室将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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